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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财政部办公厅与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带动作用强、提升潜力大的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城乡统筹发展、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与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物流主干线和现代产业集群等紧密衔接。试点工作拟分三批(2024-2026年)实施,建设期限为三年。
中央财政将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直辖市4亿元左右,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亿元左右,其他地级市2亿元左右。在支持方向上,主要包括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五方面。
今日(2025年5月30日),商务部发文公示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第二批)评选结果。共有20个城市入选试点:北京、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南京、温州、芜湖、赣州、长沙、东莞、南宁、海口、重庆、绵阳、贵阳、昆明、兰州、固原、乌鲁木齐。
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公示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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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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