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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3)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1.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3.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4.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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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信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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