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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
对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建档立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全部发电量核发绿证,其中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明确,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
按电量用途核发绿证
全量自发自用的项目,以项目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以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扣除上网表计电量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于以打包、分期投产等形式备案的新增项目,电网企业要为单个子项目、单期项目分配单独发电户号,并采用分、合户号等方式妥善处理存量项目匹配问题。
电网企业要强化分布式项目发电表计、上网关口表计的安装和运维,加强计量数据采集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要根据电力计量实际状况,认真做好计量装置普查、补装、补采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资质〔2025〕106号
浙江、河南、广东省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浙江监管办、河南监管办,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浙江、河南、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我们在浙江、河南、广东省探索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并制定了《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结合本省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
其他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方案推进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7月9日
附:《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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